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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金济补偿金底于法定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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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由劳动者提出的,用人单位不需要赔偿;属于用人单位提出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3种观点: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吗法律分析: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1种观点: 在签订补偿协议时有重大误解的,可以依法申请撤销。所谓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对行为性质、对方、标的物品种、质量、规格、人员等的误解,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造成巨大损失的行为。被征收人因对协议性质、征收标的等有误解而签订的协议,本质上并非其真实意思。行为人有权要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基于重大误解的民事法律行为。【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2种观点: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是否有经济补偿金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另一种是用人单位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在第一种情形之下,用人单位无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在第二种情形之下,用人单位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协议解除是指合同成立后,在未履行和未完全履行之前,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而解除合同。具体的经济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可以根据双方协商的内容进行确定。通常情况下,经济补偿金的标准可能包括员工的工龄、工资水平、岗位职责、公司规模等因素的考虑,但具体标准因地区、行业和公司而异。经济补偿金可以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一种补偿措施,帮助员工应对因突然失去工作所带来的经济压力。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解除是因为员工违反了合同规定而被雇主辞退的,或者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或不再续签,那么劳动者一般不享有经济补偿金。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有以下条件:1、被解除的劳动合同是依法成立的有效的劳动合同;2、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必须是在被解除的劳动合同依法订立生效之后、尚未全部履行之前进行;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均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4、在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可以不受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终止条件的。综上所述,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双方当事人必须履行合同义务,遵守合同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因后悔或者难以履行而擅自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为了保障用人单位的用人自主权和劳动者劳动权的实现,法律规定在特定条件和程序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且不违背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3种观点: 近年来,由于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不少农村青年纷纷进城务工,从事送外卖、快递员等工作,以便谋求更好的生活水平和更优的子女教育。积极进取的生活无疑是令人感到幸福的,但是,有些青年在外务工期间,可能对村里或乡里的拆迁信息一无所知,更是有很多在未接到通知的情况下,被告知其家属已经签署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协议,补偿价格低到不合理;或者对于应当继承的房屋老宅,未被通知便已签署协议。那么,对于未知情便被亲属告知已经签署补偿协议,有什么办法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呢?以案说法:xx县物资局职工杨先生于1995年9月购买单位房改房一套,房屋为两层,建筑面积为101.06平方米。杨先生和其妻有二子一女。2014年7月杨先生因病死亡。2016年5月xx县作出xx县片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发布征收公告。县房屋拆迁服务中心作为房屋征收实施部门,具体实施征收工作。杨先生购买的房屋也在征收之列。房屋在征收前分别由杨先生的两个儿子居住和出租。2016年5月拆迁方与杨先生妻子、女儿签订了《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征收补偿方式为产权调换。2017年8月杨先生妻子选择两套回迁房并将其中一处房屋卖与第三人,未通知杨先生的两个儿子。后杨先生的两个儿子起诉撤销《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法律解析:涉案被征收房屋的登记所有权人为杨先生,涉案房屋购买于杨先生和其妻共同生活期间,依法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杨先生于2014年死亡,根据法律规定,房产的一半应归其妻所有,另一半转化成遗产,依法应当由杨先生的妻子及三个子女继承。因此,2016年房屋被征收时,被征收房屋应为杨先生的妻子和子女共同共有,征收方在征收设有共有关系的房屋时,应当与全体共同共有人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不能遗漏。而本案中征收单位在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前,显然没有对涉案房屋被征收时的产权归属和房屋登记所有权人的生存状况及家庭关系进行调查,只与房产的部分共有人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侵害了其他共有人的合法权利,不符合法律规定。判决:撤销征收单位与杨先生妻子、女儿等签订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

第1种观点: 1、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在本单位工作年限X月工资(最多不能超过12个月,未满一年按一年标准计算)计算依据: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一、劳动违约金赔偿最多补偿多少个月关于劳动赔偿金最多几个月的问题,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五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二、新劳动合同解除补偿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劳动者适当的经济补偿,具体如何补偿要是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如果劳动者因为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如果劳动者因为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

第2种观点: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一、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如果职工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一般经济补偿金按工龄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二、解除劳动合同的种类(一)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规定实体、程序上的限定条件,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内容、形式、程序不违反法律禁止性、强制性规定即可。若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二)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即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劳动者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也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具体又可以分为预告解除和即时解除。1、预告解除概念:即劳动者履行预告程序后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两种情形:(1)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即时解除即劳动合同法第3规定的情形。对于第一款规定的几种情形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注意: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甚至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刻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这种属于即时解除中可以立即解除且不用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的情形。注意:对于劳动者可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上述情形,劳动者无须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三)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概要:即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用人单位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主要包括过错性辞退、非过错性辞退、经济性裁员三种情形。1、过错性辞退(1) 概要即在劳动者有过错性情形时,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没有严格。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若规定了符合法律规定的违约金条款的,劳动者须支付违约金。(2)适用情形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2、非过错性辞退(1)概要即劳动者本人无过错,但由于主客观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后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非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具有严格的。具体是指: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1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2)适用类型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仍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注意以上每个条件之间的先后顺序关系)3、经济性裁员(1)概要经济性裁员,是指用人单位为降低劳动成本,改善经营管理,因经济或技术等原因一次裁减20人以上或者不足20人以上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劳动者,经济性裁员具有严格的条件和程序,用人单位裁员时必须遵守规定。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2)适用情形(3)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裁员时应优先留用的人员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4)裁员后重新招录的用人单位依法裁减人员时,在6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5)据第40条非过错性辞退和第41条经济性裁员的规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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