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夫妻签署婚内财产约定的情况下,夫妻出资婚后购房,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可以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因此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而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房产可以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分析
首先,在没有夫妻签署婚内财产约定的情况下,夫妻出资婚后购房,那么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根据《民法典》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那么该房产可以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因此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第三、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房产可以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结语
夫妻出资婚后购房,如果没有签署婚内财产约定,则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可以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因此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而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可以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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