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三十五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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