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如果单位按时足额给员工缴纳工伤保险,按照工伤赔偿项目的不同分别向工伤保险基金以及用人单位索赔。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下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里面出具,也就是向社会保险部门进行索赔:
1、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里面支付;
2、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规定;符合规定的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
3、符合规定的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
4、伤残补助金、就业补助金;
5、伤残津贴;
6、辅助器具费用;
7、生活护理费;
下列费用由用人单位出具: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如果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包括上述所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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