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对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的补偿方式有哪些呢?对此我国暂时还没有专门的法规来对其进行规定,但可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或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
具体来说,具有如下几种补偿方式:
一、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金额包括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和装修费
二、产权调换(仅供参考,具体以地方为准)
1、被拆迁人的安置面积核定标准:
2、被拆除房屋的批准建筑面积低于(25-30)平方米/人的,按人均(25-30)平方米核定;
3、在(25~60)平方米/人之间的,按批准的建筑面积核定;
4、超过60平方米/人的,按人均60平方米核定。
5、2人以下(含2人)的户,按2人核定;已婚并达到法定育龄夫妇尚未生育子女的按3人核定。
被拆迁人在同一拆迁范围内有多处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应合并计算房屋建筑面积。
三、农民自建
实行农民自建,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村镇规划,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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