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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孕妇被辞退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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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到期,单位不得终止合同,而是应当续延原合同至一年哺乳期结束为止。单位单方面辞退处于孕期的是违法的,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不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的,单位应当按照在该单位的工龄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一、辞退孕妇怎么申请劳动仲裁

孕期内被辞退,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等部分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可以不请当地律师代理,请专业人士提供远程指导服务并写劳动仲裁申请书。

二、辞退孕妇补偿三个月工资吗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到期,单位不得终止合同,而是应当续延原合同至一年哺乳期结束为止。单位单方面辞退处于孕期的孕妇是违法的,孕妇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不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的,单位应当按照你在该单位的工龄支付孕妇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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