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贷款未偿还的后果及个人信用的重要性。若无偿还能力,应与银行或贷款机构协商宽展还款期限或分期归还。若被起诉并判决未履行,可能面临强制执行、财产查询、逾期还款记录、高消费和出入境,甚至司法拘留。个人信用是社会信用的基础,对市场经济发展和资源配置至关重要。个人信用体系的完善是市场经济成熟的标志之一。个人可通过互联网查询信用报告,进一步推动信用体系建设。
法律分析
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应当与银行或者贷款机构进行协商,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
信用贷款还不上的后果:
如果贷款机构或银行起诉到胜诉之后,在履行期未履行判决,会申请强制执行
2.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贷款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3.贷款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的生效判决,则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4.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拓展资料:
个人信用是整个社会信用的基础。市场主体是由个体组成的,市场交易中所有的经济活动,与个人信用息息相关。
一旦个人行为失之约束,就会发生个人失信行为,进而出现集体失信。
因此,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个人信用不仅是一个国家市场伦理和道德文化建设的基础,更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巨大资源。开拓并利用这种资源,能有效推动消费,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发展。
市场经济越发展,个人信用所发挥的功能越重要,个人信用体系的完善与否已成为市场经济是否成熟的显著标志之一。
2013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发布的公告显示,从2013年10月28日起,个人可通过互联网查询本人信用报告的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将由原先的江苏、四川、重庆3个试点扩大至全国均可在网上查询。
参考资料:
个人信用——百度百科
结语
在面对信用贷款无法偿还的情况下,与银行或贷款机构进行协商,宽展还款期限或分期归还是明智之举。未能履行判决可能导致强制执行,会查询贷款人的财产情况。如果贷款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且拒绝履行判决,将在个人信用报告中记录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并受到高消费及出入境的影响,甚至可能被司法拘留。拓展个人信用体系对于市场经济的发展至关重要,完善个人信用体系已成为市场经济成熟的标志之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2003修正):第五章 金融监督管理 第三十二条 中国人民银行有权对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的下列行为进行检查监督:
(一)执行有关存款准备金管理规定的行为;
(二)与中国人民银行特种贷款有关的行为;
(三)执行有关人民币管理规定的行为;
(四)执行有关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管理规定的行为;
(五)执行有关外汇管理规定的行为;
(六)执行有关黄金管理规定的行为;
(七)代理中国人民银行经理国库的行为;
(八)执行有关清算管理规定的行为;
(九)执行有关反洗钱规定的行为。
前款所称中国人民银行特种贷款,是指决定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向金融机构发放的用于特定目的的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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