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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知名碑酒公司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手册

来源:莱芜美食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手册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啤酒二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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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与OHSAS18001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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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批准

前言

目的和适用范围

参考资料

术语和定义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要素

总要求

职业安全卫生方针

规划

危险辨识、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规划

法律与其他要求

目标

安全卫生管理方案

实施与运行

机构与责任

培训、意识与能力

协商与沟通

文件化

文件与资料管理

作业控制

应急准备和应变

检查和纠正措施

绩效测量与监测

事故、事件、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

记录与记录管理

审核

管理评审

附录A: 程序文件目录

附录B:职能分配表

附录C:职业安全卫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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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   准

 

  本《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手册》由厂人力资源部组织编写。

  青岛啤酒二厂《职业安全卫生手册》经审查,符合OHSAS18001:1999《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规范》标准的要求,适宜本厂安卫管理体系的运行,现正式予以发布。

  本《职业安全卫生手册》是我厂安卫管理体系运行的准则,青岛啤酒二厂各部门及全体员工必须贯彻执行。

 

    本手册版本: A

本版审核日期:  2002  5

 

 

审核:                               日期:

 

 

 

 

批准: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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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0.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手册的编写及控制

O. 1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手册》根据OHSAS18001:1999《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规范》标准的要求制订,经厂长批准后发布实施。

O. 2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手册》的发放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规定发放范围,按《体系文件管理程序》的规定发放,发放时应做好记录。

O. 3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手册》的更改需经厂长批准,并按《体系文件管理程序》换页更改。

O. 4 管理者代表每年组织对《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手册》重审一次,必要时进行全面修订,以确保《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手册》的持续有效性和适用性。修订后的手册由厂长重新批准发布,并注明新版本号和发布日期。

O. 5 修订后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手册应送发所有持有人,并收回作废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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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和适用范围

1.1 目的

    为建立、健全青岛啤酒二厂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确定职业安全卫生方针和目标,确保被全体员工理解、执行和保持,持续改进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有效性,特编制本《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手册》。

1.2 适用范围

本手册适用于青岛啤酒二厂全体员工职业安全卫生及相关活动的管理。

2 相关文件

      OHSAS18001:1999《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规范》

     《质量管理手册》

     《环境管理手册》

3术语和缩写

3.1 术语

本《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手册》及本厂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中使用的职业安全卫生术语采用OHSAS18001:1999中的术语。

3.2 缩写

青岛啤酒二厂————本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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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要素

4.1 总要求

青岛啤酒二厂根据OHSAS18001:1999标准的要求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为了实施和保持所建立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本厂:

  a).制定适宜的职业安全卫生方针;

  b).识别职业安全卫生危险,以评估职业安全卫生风险;

  c).确定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d).建立适当的职业安全卫生目标;

  e).建立组织机构,制定方案,以实施职业安全卫生方针,实现职业安全卫生目标;

  f).顺利开展策划、控制、监测、纠正措施、审核与评审活动,以确保对职业安全卫生方针的遵循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持续适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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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根据不断变化的客观条件修正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

 

4.2 职业安全卫生方针

青岛啤酒二厂通过建立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以持续改进职业安全卫生的管理和行为,达到保护员工职业健康和财产安全,以消除或减少职业安全卫生风险。为此,我们承诺:

恪守法律法规,承担社会责任;改进安卫绩效,增强员工满意。

此职业安全卫生方针是青岛啤酒二厂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工作纲领,本厂通过发放《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手册》、组织各级培训等多种方式传达到每一员工,使员工理解并贯彻执行。

本厂通过制定、分解、实施目标和实施运行控制来贯彻职业安全卫生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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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规划

4.3.1 危险辨识、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规划

4.3.1.1 本厂识别在生产、管理活动中现存的和潜在的职业安全卫生危险,从而进行风险评估和实施必要的控制措施。

4.3.1.2职业安全卫生危险的识别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各部门进行,重大职业安全卫生危险由管理者代表确认。

4.3.1.3职业安全卫生危险的范围包括:

       a.本部门生产、管理活动中的常规和非常规的活动;

       b.所有接近工作场所的人员(包括分包方和参观者)的活动;

       c.工作场所的设施,无论是本厂的还是其他组织提供的。

 4.3.1.4识别方法及步骤:

      a.人力资源部向各部门发放《危险、危害因素识别排查表要求各部门识别出本部门职业安全卫生危险,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给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根据收回的《危险、危害因素识别排查表》进一步审查,补充遗漏,并汇总登录在《危险清单》上;

      b.识别职业安全卫生因素与职业安全卫生危险按照以下原则:

         三种时态:过去、现在、未来

         三种状态:正常、异常、紧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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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种类别:在平地上滑倒/跌倒;人员从高处坠落;工具、材料等从高处坠落;头上空间不足;与手工提升/搬运工具、材料等有关的危害;与装配、试车、运行、维护、改型、检修和拆卸有关的机械、设备的危害;车辆危害,包括场地运输和公路运输;火灾与爆炸;可吸入的化学物质;可能伤害眼睛的物质或试剂;通过皮肤接触和吸收而造成伤害的物质;由于摄入引起伤害的物质(通过口腔进入人体);有害能量(如:触电、辐射、噪声、振动);由于经常性的重复动作造成的与工作相关的上肢损伤;不良的热环境,如过热;照明度;场地/地面易滑和不平;楼梯护栏不足;对员工的暴力行为;承包人的活动。

4.3.1.5评估的方法和步骤:

    a.人力资源部组织相关人员,对登录的危险进行评价。对于评价出的重大安卫风险,由人力资源部登录在《重大安卫风险清单》上;

    b.根据其范围、特征和时限加以界定,以保证该方法是有计划的而不是临时性的;

    c.对职业安全卫生风险进行评估,并辨识出哪些职业安全卫生风险可采用4.3.3和4.3.4中确定的措施加以消除或控制;

     d.与运行经验和采用的职业安全卫生风险控制措施的控制能力相一致;

     e.为确定设备要求、确认培训需求和/或建立作业控制提供依据;

     f.考虑到对所要求采取的措施的监测,以保证其实施的有效性和时间性;

4.3.1.6本厂职业安全卫生危险随生产、管理活动的不断变化和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更新而不断进行评审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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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7职业安全卫生危险的识别和风险的评估按《危险辨识和风险评估管理程序》进行。

 

4.3.2法律与其他要求

4.3.2.1 本厂根据已识别职业安全卫生危险及时获得并识别适用于本厂的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从而为职业安全卫生风险评估、制定目标提供依据。

4.3.2.2人力资源部负责同职业安全卫生认证机构联系。行政部负责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获取、更新和识别工作。

4.3.2.3行政部获取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并确认其适用性,追踪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4.3.2.4 经确认适合于本厂的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行政部要建立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清单,并根据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变化及时更新。

4.3.2.5各部门应遵守己确认的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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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6 本厂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获取、更新和识别工作按《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管理程序》进行。

 

4.3.3. 目标

4.3.3.1本厂针对各部门建立并保持自身的职业安全卫生目标并形成文件。

4.3.3.2 本厂职业安全卫生目标由行政部组织制定,由职业安全卫生管理者代表审核,厂长批准执行。

4.3.3.3 本厂所设立职业安全卫生目标应与本厂职业安全卫生方针保持一致,并包括对消除或减少风险的承诺。

4.3.3.4行政部在建立和评审职业安全卫生目标时,应考虑法律与其他要求、自身的职业安全卫生危险、技术可行性、财务可行性、运行和经营的实际要求以及相关方的观点。

4.3.3.5行政部对所设立的目标不断进行评审,从而确保其与本厂的重大职业安全卫生危险、职业安全卫生风险、经营要求的一致性。

4.3.3.6如果本厂重大职业安全卫生危险发生改变或经营战略发生变化时,应由人力资源部及时汇报管理者代表,由行政部组织更新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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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7每年末,行政部应根据本厂目标的完成情况评价自身的职业安全卫生绩效,并以此作为下一年度目标设立的基础。

 

4.3.4安全卫生管理方案

4.3.4.1 本厂制订安全卫生管理方案以实现所确定的职业安全卫生目标。

4.3.4.2行政部负责组织制定本厂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方案,管理者代表批准后执行。

4.3.4.3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方案的内容包括:

    a. 规定组织的有关职能和各部门实现职业安全卫生目标的职责;

    b. 实现目标的方法和时间表。

4.3.4.4行政部每半年一次对所制定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方案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提出调整有关方案建议并随时向职业安全卫生管理者代表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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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4.5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方案应根据本厂生产、管理活动的变化而出现的新的重大职业安全卫生危险,建立新的职业安全卫生目标,并进行不断的合理的调整修改。

 

4.4实施与运行

4.4.1机构和责任

4.4.1.1 组织机构

     青岛啤酒二厂组织结构如图:

 

  

管理者代表

财务部

行政部

包装部

生产部

品管部

人力资源部

酿造部

工程部

 

副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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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2 责任

为便于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本厂对作用、职责和权限作出明确规定并予以沟通,与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工作有关的下述部门/人员除《质量管理手册》、《环境管理手册》规定的其他职责外,在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方面,责任如下:

    a.最高管理者:

    负责任命职业安全卫生管理者代表;主持制定职业安全卫生方针;批准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手册、目标及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方案;批准组织机构;保证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运行所需的人力资源、专项技能、技术及财力资源;负责管理评审。

b.职业安全卫生管理者代表:

确保按照OHSAS18001:1999标准的规定建立、实施与保持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要求;向厂长汇报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以供评审,并为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改进提供依据。

c.人力资源部

  1. 组织各部门进行安卫因素的识别。
  2. 负责重要岗位资格的确定及培训的组织实施。
  3. 负责协助管理者代表组织厂的安卫管理体系内部审核。
  4. 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准备管理评审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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