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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合同(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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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合同

  供气证编号: 字第 号

  申请人或单位 用气性质

  详细地址

  身份证号码

  安装项目

  踏 堪 情 况 公 司 审 批 意 见

  经办人 审批人

  金额 国税号码收款人 年 月 日

  地税号码

  特别提示

  一、用户使用的天然气燃气具,应具有国家规定的检验合格证,除居民家用天然气灶具外,均由具有安装城市燃气器具资格的单位安装,经供气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用户需安装燃气器具,应向我公司提出申请,并由有资质的单位和个人安装,如未提出申请,或系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安装的,我公司可以不予供气。

  三、凡本公司安装的天然气管线及设施,以及本公司安装的燃气器具,除人为损坏外,一年内本公司均提供免费维修,超过保修期外的,按物价部门规定收费。

  四、外购燃气具不属我公司免费维修范围,用户需维修的,我公司将按规定收费。

  五、用户天然气安装材料消耗超过规定消耗定额的,按15元/m缴纳材料费用,每个用户额定火头两个,请向安装人员索取收费(或收据)备查。

  六、申请人办清入户手续后,应向入户经办人员索取《城镇民用天然气供气证》及相关安全宣传资料。

  七、申请人必须认真学习《城镇民用天然气供气证》内的相关文件及规定,以保障安全用气。

  八、严禁擅自拆卸、安装、改装天然气管线及设施,严禁擅自改变天然气使用性质,严禁盗用天然气,严禁转供气。对违章用户,供气单位有权停止供气,并追究赔偿责任,同时予以曝光,因用户擅自拆卸、安装、改装天然气管线、设施、转供气及其他违章使用天然气的行为,造成的安全和责任概由用户承担。

  九、用户应按时缴纳气费,逾期每天按欠费金额的3‰收取违约金,民用一个月(含一个月)和其他性质10天以上的欠费户,公司将停止供气。停止供气用户,必须到公司缴纳所欠气费、违约金后,方可供气。

  申请人或申请单位: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施工单位签字:

  年 月 日经办人:

  年 月 日

天然气合同

  托运方:

  托运方详细地址:

  承运方:

  承运方详细地址: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货物名称:液化天然气;数量: 吨

  第二条 起运地:

  到达地:

  运输里程:

  运输单价:

  第三条 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1、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双方按月结算(节假日顺延),承运方对账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托运方开具运输费,同时把传真至托运方指定责任人,并于结算日后3个工作日内将以特快专递寄出。

  2、托运方开票信息:

  公司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邮寄地址:

  邮 编:

  第四条 付款方式

  1、托运方在收到运输费传真后3个工作日内,以此传真为依据结合本合同的相关约定,将相应金额运输费汇入承运方指定银行账户内。

  2、承运方的银行账户信息

  公司名称: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第五条 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安装车榜单的数量将货物交由承运方托运,托运方应向承运方在装车前明确货物的运达地点,如果运达地点临时发生变动要及时通知承运方。如果承运方无故不按托运方指定的地点卸气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运方承担。

  2、托运方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向承运方支付运费款项。

  3、托运方有权对承运方车辆进行监控,承运方如不服从调度,托运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承运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约定向托运方收取运输费用。

  2.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

  3、承运方负责货物安全,当遇到突发事件引起运输车辆不能按时到达指定接收站点,应在2小时内通知托运方,并有责任确定应对措施。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因托运方的行为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给承运方造成实际 损失的,托运方因赔偿直接损失。

  2、 因承运方行为不符合本合同约定,使运输物品不能及时到 站发生限气、断气事故,造成实际损失的,承运方应当赔偿实际损失。

  第七条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各自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起诉。

  第 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托运方(盖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承运方(盖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二〇一 年 月 日

天然气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订立合同双方:

  供气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气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协调天然气供、用双方的关系,明确双方的责任,确立正常的供用气秩序、安全、经济、合理地使用天然气,根据《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经供、用气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供、用气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用气设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年用气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月用气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天然气的气质,一律以各油气田供气部门指定的用户接管点气质作为供气气质。用气人对气质若有特殊要求,经供气部门同意后,按其要求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

  第四条天然气按体积进行计量,天然气体积计算的状态标准为20摄氏度,绝对压力为101.325千巴。

  第五条天然气流量计量按石油部部颁标准04—83《天然气流量的标准孔板计量方法》执行。

  第六条凡需要进行天然气流量计量标准测量的用气人,必须制定科学的设备、仪器、仪表的管理、操作、维护等制度和规程,并严格按制度和规程的要求,由计量部门对标准节流装置及计量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检定校核,以确保量值的准确性。

  第七条在气量结算时,以供气人的测量值为准。供用双方应定期对计量仪表进行检查校核。用气人对供气人的气量测量值有疑义时,可及时提出,并共同查找原因。在未查出之前,仍按供气人的’测量值为准进行气量结算,用气人不得拒付。若供气人的气量测量确有错误,在查明原因并整改后,供气人应根据校正值予以调整,并按调整后的气量结算。

  第供、用双方应确定专人负责天然气计量的具体业务联系。当发生意见分歧时,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请有关计量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在调解或仲裁期间,双方应履行各自的职责,不得影响生产的正常进行。

  第九条天然气的价格,包括国家规定的井口气价,净化费和输气费。

  一、井口气价:目前按照石油部油财字第247号《关于转发合同务院国发1987)26号文件的通知》的规定,即包干基数以内的商品气的井口气价暂按各地现行价格,超过包干犯基数的部分,井口气价每立方米按零点二六元价格结算。今后天然气价格进行调整,均以国家批准的文件规定执行。

  二、天然气的净化费:指为满足集输工艺生产需要和用户要求,对天然气进行脱油、脱水、脱硫等净化处理用费。此项费用按实际成本向用户结算。

  三、商品气的管输费:指根据商品气的管道输途距离的不同取不同的管输费。管输费的具体收费办法,由石油部制定。

  第十条天然气款的结算办法,原则规定如下:

  一、对日用气指标在5万立方米以上的用户,按日考核,按日结算。

  二、对日用气指标在5万立方米以下的用气户,采用双方同意的时间办理结算。

  三、用户不按合同规定交付气款、净化费和管输费,供气部门可按合同规定对其加收罚金和违约金。罚金、违约金支出均由用户自有资金负担。

  第十一条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对气款、净化费和管输费结算:

  一、对当地用户采用同城托收承付或支票结算。

  二、对异地用户采用异地托收承付结算。

  三、代理托收承付结算,即供气人各集气、配气站,可在附近银行代替其主管收款单位办理托收。

  第十二条供气人按用气人的平均日用气指标向用气人供气。

  用气人不按合同规定的用气计划用气,其过期的指标,供气人不予补足,因供气人的原因而影响的用气量,供气人应补足用气指标。

  当发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影响供用气量时,供、用气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供气人及用气人的生产装置和设备检修时间,由供用双方根据气源生产及用户情况进行协商后作出统一时间安排,双方均应严格执行。

  第十四条供、用气双方,任何一方因突发事故需要减少或停止供用气时,事故一方必须立即通知对方,以便及时采取措施,减少损失。

  第十五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人民起诉。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气人:_____________用气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或法定代理人或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天然气合同

  托运方: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_____有限责任公司

  鄯善汽车运输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签约地:鄯善县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意向,由乙方为甲方承运液化天然气,为明确甲、乙双方在天然气运输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具体条款如下:

  一、运输货物种类、质量及运输方式:

  1、运输货物:液化天然气,简称(LNG)。

  2、运输方式:公路汽车运输。

  3、天然气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7820-1999《天然气》中作规定的Ⅱ类天然气。

  二、协议履行期:

  承运日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合同到期,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办理续约。

  三、运输地点范围:

  1、本协议运输起点为:鄯善火车站镇广汇(LNG)液化工厂。

  2、本协议运输终点为:甲方指定的(LNG)接收气站。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监督乙方是否为甲方提供了安全、及时、准确的运输服务。

  2、有权监督乙方按时完成约定的运输运量计划。(每月25号前甲方给乙方报下月的承运计划)

  3、因供气设施发生的故障而变更运输计划时应及时通知乙方。

  4、甲方按双方确定的运价、结算方式及时间,按期与乙方结算,支付运费。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提供10台手续齐全完好车辆,必须对运输车辆及货物进行保险;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货2类及其它有关资质;危货运输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各类证件齐全。

  2、乙方在甲方(LNG)工厂灌装接气完毕,货物过磅称重,乙方在磅单签字后的货物风险由乙方承担。即: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事故或货物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和赔偿。

  3、乙方应确保车辆的完好性,服从甲方统一调配准时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如需调整车辆或变更时,应提前48小时通知甲方。

  4、货物重量以广汇液化厂磅单为准,卸车时的合理误差按每车±150公斤计算。超出此范围由乙方按(LNG)出厂价从运费中扣除。

  5、乙方承诺按照甲方每月运输计划,向甲方出具书面《车辆编配数量计划承诺书》,确保运输车辆的数量,保证完成甲方的运输计划。

  六、违约责任:

  1、如因乙方未能确保运输车辆数量或甲方的运输计划,应当向甲方支付壹万元违约金,且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的`运费中扣除,违约金不足,甲方有权扣除保证金,不足部分甲方仍有权追究乙方赔偿损失的权利。

  2、如因乙方未能按时、按量发运(LNG)运输车辆,将受到以下制裁:可以加收违约金壹万元损失赔偿和/或终止合同。

  七、运费结算:

  1、运费价格:给乙方承运运费单价按双方约定的价格执行。

  2、里程计算:具体里程数由双方核实确认为准。

  3、吨位计算:乙方承担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磅差,在乙方开具相应的运输时应将产生的磅差进行冲减。(双方对账明细确认后盖章)

  4、结算期间:乙方负责向甲方开据专用运输。甲方依据乙方开出的,在10日内结算运费(自双方对帐确认收到日起计算)。

  5、为避免风险需缴纳运输保证金,首次运费中甲方有权扣除壹万元作为合同保证金,该保证金作为乙方完成全年运输计划或确保每月运输车辆数量等履行保证金,合同到期后保证金由甲方一次性退还乙方。

  八、调价因素:

  根据国内燃油价格调整幅度及(LNG)的供需情况,造成承运方实际运输成本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甲方可对液化天然气承运价格做适度调整。

  九、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在履行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中任何一方均应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提起诉讼,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十一、结算信息:

  甲方名称:_____有限公司

  地址:_____

  开户行:_____

  帐号:_____

  电话:_____传真:_____邮编:_____

  乙方名称:_____分公司。

  地址:_____

  开户行:_____火车站支行

  帐号:_____

  税号:_____

  电话:_____传真:_____邮编:_____

  甲方:_____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_____

  乙方:_____有限责任公司

  _____分公司

  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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