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乙方:投资方介绍人:
电话: 传真: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20xx年 月 日
合同有效期限 20xx年 月 日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此协议。本协议为
法律性文件,双方应严格履行。
第一条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以下称该项目)。引荐甲方和该项目的开放单位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开发单位该投资项目的成功。 “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条所列委托事项。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的'相关信息。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该工程项目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如果乙方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乙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
3、乙方在甲方与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
第三条 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投标所需的一切完整文件,如在建设单位招投标过程中发生投标文件不完整,甲方投标文件不符合建设单位要求,被建设单位废标,则乙方不退还居间费用。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建设单位投标后的一切工作。甲方在居间成功后所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第四条 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本项目居间费用为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总标的%。
2、居间成功后,甲方与建设单位合同签订之日之间,甲方将前期居间报酬 元支付给乙方;后期居间费用,按照建设单位每次支付甲方工程款按照前款比例,即 %支付。如果未及时支付,则按应支付金额的%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3、甲方可以转帐或现金的方式支付。
五、第五条 居间费用的承担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
第六条 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2、乙方不得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取的甲方商业秘密而作出不利甲方的任何行为。违者按应支付金额的%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第七条 合同终止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
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3、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第 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由乙方所在地人民管辖。
第九条 其他事项
第一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附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盖章):
年月
乙方(盖章):
年月 日 日
甲方(委托人):
乙方(居间人):
现甲方系专注于日本留学和游学领域事项,获悉乙方作为居间人能够促成甲方与学员进行留学合作。甲、乙双方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经营宗旨,为了更好的开拓市场,扩大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依据《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据平等自愿、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委托事项:;
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甲方与学员留学合作。甲方未成功合作,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提供的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必须系正规注册的合法企业,并从事教育相关类行业,提供学员的信息必须来源合法,不得使用强迫、引诱的方法促使学员与甲方进行合作;
2、乙方在得知学生有留学意向后,向学生推荐甲方的升学课程并积极配合甲方进行课程产品的销售工作;
3、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学员信息真实可靠,如果乙方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乙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
4、乙方只能使用甲方名义进行宣传,同时可以使用甲方广告,在使用甲方的宣传中,本着实事求的态度,不得进行误导性、扩大性、虚假性宣传;
5、乙方不得使用甲方广告吸引客户后,与甲方以外的公司合作;
6、乙方在磋商、促成交易的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或者甲方的名义私自收取学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门槛费、公关费、好处费等),甲乙双方合作的过程中唯一合法费用,系促成甲方与学员合作后,甲方给予乙方的佣金;
7、合作学员最终应当与甲方签订合同,乙方不得以乙方公司名义或者乙方员工名义签订合同,否则不视为乙方促成交易;
8、乙方应当保密甲方共享给乙方的商业秘密;
9、乙方在磋商的过程中,不得做对甲方进行有损名誉的事情;
10、乙方居间成功交易,按约定享有居间报酬。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需定期整理报名资料,以及报名学生的升学情况,并与乙方共享;
2、甲方应第一时间对应乙方推送个人信息的学员,并及时进行升学指导工作;
3、甲方有义务在第一时间通知乙方推荐学员的签约状况;
4、甲方应满足乙方相关甲方业务方面的销售技能培训;
四、佣金相关比例
乙方为甲方从事招生宣传工作并按照以下规则接受佣金。
1类:高中/中专直升日本本科生计划:
满足以上所述课程的学员,推荐至甲方并成功签约学员的佣金为全款的15%,输送学员达15人/年以上时,佣金比例为20%。
当甲方与乙方合作意向良好,并且乙方输送学生达到一定规模的时候,佣金比例可重新制定合约。
①当学员在报名后因非甲方的原因产生退费行为时,则甲乙双方需分别负担50%的退费成本。乙方负担佣金的50%,甲方负担材料费的50%。
②当乙方推荐学员与甲方其他合作方产生重复时应根据学员情报的获取先后顺序决定学员情报归属。甲方以提供的学生情报为基本,最终以学生签约为最后标准。
2类:高中/中专直申日本本科生计划:
满足以上所述课程的学员,推荐至甲方并成功签约学员的佣金为全款的15%,输送学员达15人/年以上时,佣金比例为全款的`20%。
当甲方与乙方合作意向良好,并且乙方输送学生达到一定规模的时候,佣金比例可重新制定合约。
①当学员在报名后因非甲方的原因产生退费行为时,则甲乙双方需分别负担50%的退费成本。乙方负担佣金的50%,甲方负担材料费的50%。
②当乙方推荐学员与甲方其他合作方产生重复时应根据学员情报的获取先后顺序决定学员情报归属。甲方以提供的学生情报为基本,最终以学生签约为最后标准。
3类:日本TOP20进学计划
满足以上所述课程的学员,推荐至甲方并成功签约学员的佣金为全款的15%,输送学员达15人/年以上时,佣金比例为全款的20%。
当甲方与乙方合作意向良好,并且乙方输送学生达到一定规模的时候,佣金比例可重新制定合约。
①当学员在报名后因非甲方的原因产生退费行为时,则甲乙双方需分别负担50%的退费成本。乙方负担佣金的50%,甲方负担材料费的50%。
②当乙方推荐学员与甲方其他合作方产生重复时应根据学员情报的获取先后顺序决定学员情报归属。甲方以提供的学生情报为基本,最终以学生签约为最后标准。
五、合作期限及结算方式
1、本合同的合作期限为___年,从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在合同截止期限前15日内,乙方未提出异议,该合同自动顺延2年,在合同期满后乙方提出异议视为放弃异议;
2、甲方为乙方结算佣金的周期为一年次(以学生全款交付后最近的佣金结算为准),分别为:____;
3、乙方接受佣金的银行账户为账户名:,若乙方变更打款账户,应当及时书面告知甲方。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应当准守本合同第二条之规定,若违反该条规定视为根本违约;
2、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款第6、7条之规定,造成学员的损失应当由乙方负责赔偿,与甲方无关;
3、在双方合作期间,乙方不得与甲方同类留学机构合作,若甲方发现此种情况,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已支付居间报酬的30%作为违约金。同时,甲方保留解除该合同的权利;
4、乙方不得泄露甲方商业秘密,具体详见保密协议,无论是合作期间还是合作终结两年内,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司泄露甲方商业秘密。否则,乙方应当承担已支付居间报酬的30%作为违约金,并且乙方还需向甲方支付10万元的赔偿金;
5、甲方应当按照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若甲方拖延支付居间报酬,甲方应当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承担违约金。
七、其它
1、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14天内)签订变更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2、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它书面的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未约定的事项,应遵循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4、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就该合同事项发生争议,甲方所在地人民有权管辖;
6、甲乙双方电子邮箱,甲方:乙方:。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联系人:联系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甲方(委托人):
乙方(居间人):
现甲方系专注于日本留学和游学领域事项,获悉乙方作为居间人能够促成甲方与学员进行留学合作。甲、乙双方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经营宗旨,为了更好的开拓市场,扩大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依据《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据平等自愿、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委托事项:;
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甲方与学员留学合作。甲方未成功合作,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提供的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必须系正规注册的合法企业,并从事教育相关类行业,提供学员的信息必须来源合法,不得使用强迫、引诱的方法促使学员与甲方进行合作;
2、乙方在得知学生有留学意向后,向学生推荐甲方的升学课程并积极配合甲方进行课程产品的销售工作;
3、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学员信息真实可靠,如果乙方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乙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
4、乙方只能使用甲方名义进行宣传,同时可以使用甲方广告,在使用甲方的宣传中,本着实事求的态度,不得进行误导性、扩大性、虚假性宣传;
5、乙方不得使用甲方广告吸引客户后,与甲方以外的公司合作;
6、乙方在磋商、促成交易的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或者甲方的名义私自收取学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门槛费、公关费、好处费等),甲乙双方合作的过程中唯一合法费用,系促成甲方与学员合作后,甲方给予乙方的佣金;
7、合作学员最终应当与甲方签订合同,乙方不得以乙方公司名义或者乙方员工名义签订合同,否则不视为乙方促成交易;
8、乙方应当保密甲方共享给乙方的商业秘密;
9、乙方在磋商的过程中,不得做对甲方进行有损名誉的事情;
10、乙方居间成功交易,按约定享有居间报酬。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需定期整理报名资料,以及报名学生的升学情况,并与乙方共享;
2、甲方应第一时间对应乙方推送个人信息的学员,并及时进行升学指导工作;
3、甲方有义务在第一时间通知乙方推荐学员的签约状况;
4、甲方应满足乙方相关甲方业务方面的销售技能培训;
四、佣金相关比例
乙方为甲方从事招生宣传工作并按照以下规则接受佣金。
1类:高中/中专直升日本本科生计划:
满足以上所述课程的学员,推荐至甲方并成功签约学员的佣金为全款的15%,输送学员达15人/年以上时,佣金比例为20%。
当甲方与乙方合作意向良好,并且乙方输送学生达到一定规模的时候,佣金比例可重新制定合约。
①当学员在报名后因非甲方的原因产生退费行为时,则甲乙双方需分别负担50%的退费成本。乙方负担佣金的50%,甲方负担材料费的50%。
②当乙方推荐学员与甲方其他合作方产生重复时应根据学员情报的获取先后顺序决定学员情报归属。甲方以提供的学生情报为基本,最终以学生签约为最后标准。
2类:高中/中专直申日本本科生计划:
满足以上所述课程的学员,推荐至甲方并成功签约学员的佣金为全款的15%,输送学员达15人/年以上时,佣金比例为全款的20%。
当甲方与乙方合作意向良好,并且乙方输送学生达到一定规模的时候,佣金比例可重新制定合约。
①当学员在报名后因非甲方的原因产生退费行为时,则甲乙双方需分别负担50%的退费成本。乙方负担佣金的50%,甲方负担材料费的50%。
②当乙方推荐学员与甲方其他合作方产生重复时应根据学员情报的获取先后顺序决定学员情报归属。甲方以提供的学生情报为基本,最终以学生签约为最后标准。
3类:日本TOP20进学计划
满足以上所述课程的学员,推荐至甲方并成功签约学员的佣金为全款的15%,输送学员达15人/年以上时,佣金比例为全款的20%。
当甲方与乙方合作意向良好,并且乙方输送学生达到一定规模的时候,佣金比例可重新制定合约。
①当学员在报名后因非甲方的原因产生退费行为时,则甲乙双方需分别负担50%的退费成本。乙方负担佣金的50%,甲方负担材料费的50%。
②当乙方推荐学员与甲方其他合作方产生重复时应根据学员情报的获取先后顺序决定学员情报归属。甲方以提供的学生情报为基本,最终以学生签约为最后标准。
五、合作期限及结算方式
1、本合同的合作期限为___年,从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在合同截止期限前15日内,乙方未提出异议,该合同自动顺延2年,在合同期满后乙方提出异议视为放弃异议;
2、甲方为乙方结算佣金的周期为一年次(以学生全款交付后最近的佣金结算为准),分别为:____;
3、乙方接受佣金的银行账户为账户名:,若乙方变更打款账户,应当及时书面告知甲方。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应当准守本合同第二条之规定,若违反该条规定视为根本违约;
2、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款第6、7条之规定,造成学员的损失应当由乙方负责赔偿,与甲方无关;
3、在双方合作期间,乙方不得与甲方同类留学机构合作,若甲方发现此种情况,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已支付居间报酬的30%作为违约金。同时,甲方保留解除该合同的权利;
4、乙方不得泄露甲方商业秘密,具体详见保密协议,无论是合作期间还是合作终结两年内,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司泄露甲方商业秘密。否则,乙方应当承担已支付居间报酬的30%作为违约金,并且乙方还需向甲方支付10万元的赔偿金;
5、甲方应当按照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若甲方拖延支付居间报酬,甲方应当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承担违约金。
七、其它
1、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14天内)签订变更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2、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它书面的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未约定的事项,应遵循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4、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就该合同事项发生争议,甲方所在地人民有权管辖;
6、甲乙双方电子邮箱,甲方:乙方:。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联系人:联系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1.负责资产管理业务合格投资者审核确认、投融资模式设计、风险控制、募集资金、产品备案、信息披露及投资后管理等事项;
2.向乙方推介的项目资源、投资者充分揭示投融资风险,口头或书面披露居间人身份;
3.依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报酬;
合同编码:
居 间 合 同
重庆雷士光电工程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雷士照明 监制
印制
甲方:重庆雷士光电工程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联系地址:湖南沙市雨花区韶山北路汇富中心A座1819室
联系电话:
乙方:
证件号(身份证):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及居间业务范围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从事的雷士照明灯具授权业务开发客户。
2、“居间成功”是指已经完成居间协议签订。
3、乙方居间业务范围限于 湘阴县人民医院新院。
二、居间报酬的金额(计算方法)、支付时间、支付方式
1. 居间报酬的金额(计算方法):按照电子交易合同规定的手续费标准,乙方开发客户与甲方成交总金额的佣金% 作为乙方提成的报酬乙方所得无风险头寸比例为0%。
2、居间报酬的支付方式:甲方与客户签订合同后付给乙方居间报酬总金额的50%(三个工作日内到乙方银行账号),客户付给甲方第一批定金后再付居间报酬余剩的50%(三个工作日内到乙方银行账号)。
3. 居间报酬的支付时间:甲方将居间报酬费用支付至乙方所开设的返佣账户内,如遇节假日则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乙方返佣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以上账户信息如遇变更,乙方应以书面形式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甲方,否则原账户仍被视为有效。如因乙方未及时通知账户信息变更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居间费用的承担
乙方自行负担居间活动的费用。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业务介绍资料,为乙方按本协议开展业务提供必要的资源与支持,并有权对乙方的居间活动进行监督。
2、甲方有权根据本公司相关规定对《客户协议书》作出调整,而无需通知乙方。
3、甲方应保守在委托乙方从事居间活动中获悉的乙方的商业秘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能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泄露。
4、如果居间成功,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居间成功,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居间报酬。
2、乙方在开展业务时,应当向客户明示其居间的身份,不得假冒甲方员工的身份来开展业务。同时乙方应当根据相关业务规则对客户如实介绍雷士照明,不得做虚假宣传,不得做获利保证或各种不切实际的.承诺,不得私自向客户收取各类费用。
3、乙方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甲方如实报告。
4、乙方应保守在为甲方完成居间活动中获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能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泄漏。应保守客户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5、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6、乙方不得继续发展下级居间人,构成层级居间。
7、乙方在居间活动中应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遵守甲方制定的《居间人管理办法》或提供居间服务的相关规定。
8、乙方只能将甲方品牌及相关标志、名称等用于开展本合同约定的居间业务活动中,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9、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接受雷士照明其他人员委托从事居间服务,且不得从事有损汇本公司(甲方)利益及声誉的非法经营活动。
10、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设立集中交易场所或经营服务网点等。
六、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中的约定,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因此而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违约行为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其违约所造成的直接损失。
2、甲方如果未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的,则乙方有权追究甲方逾期付款及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付款之日的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如逾期超过90日,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除需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及利息外,还应当按照未付金额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额。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立即取消乙方之居间人资格并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得的居间报酬,甲方不予支付。同时,甲方还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
(1)乙方为其他灯具公司从事相同或相类似工作的;
(2)利用居间人身份变相非法集资或融资的;
(3)以居间人的名义从事雷士产品居间业务以外的经营活动的;
(4)向客户作返佣承诺、获利保证或共担风险承诺的。
(5)贬低或者诋毁甲方或其他居间人和所介绍客户的名誉的;
(7)代客理财,利用客户账号给客户做交易,窃取客户交易密码、恶意炒单、侵害客户利益; 代替其介绍的客户进行交易操作。
(8)越权居间,向其介绍客户下达交易指令、调拨资金或签收交易结算报告;在互联网上建立喊单群及论坛,以固定点位指导客户交易。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有损于甲方利益和客户利益的的行为。
七、合同的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限为1年,自 年月日至 年 月日。
2、合同期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居间合同。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当事人和解或调解不成,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解决。
甲方 :乙方:
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年月 日
甲方(委托人):
乙方(居间人):
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合作宗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三方充分协商,依据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乙方接受丙方委托,负责就江华县水口移民工程一事(以下称该工程项目),引荐丙方参加该项目的公开招投标,向丙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若最终促成丙方中标并与该项目的建设单位签订该工程项目的专业承包建筑工程合同,则视为乙方完成了委托事项。
二、甲方义务
2.1甲方负责提供施工图、场地、付款、邀标程序和编制相关资料;负责标书的编制。
2.2甲方负责筹备所有资金、工程监管等各项要求。
2.3如果居间成功,则由丙方全面履行和建设单位所签订的专业施工合同。
2.4如果居间成功,则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三、乙方的义务
3.1乙方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招投标的信息,并有义务协助甲方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3.2乙方在甲方参与招投标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
3.3丙方中标后,在丙方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应该协调好甲方施工中非因丙方过错而发生的与建设单位之间经济纠纷,促进工程顺利进行。
3.4该工程项目结算审计后,乙方应该配合丙方共同追回工程余款。
四、丙方的义务
4.1乙方对甲方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和义务追讨。
4.2丙方未按时足额支付全部或部分居间报酬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告费用等)时,丙方应无条件地向乙方立即支付债务人甲方的全部到期应付款项。丙方与甲方、建设方的合同必须复印一份给乙方。
五、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5.1本项目首期居间报酬为:丙方中标后十日内一次性付给乙方居间报酬,按工程量提取1.5,第二次甲方拨款再付0.5%。
5.2剩余居间报酬为:发包方与丙方签订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后,待工程结算未有增加工程再按比例提取。工程量以审计结果的工程量为准,剩余居间报酬为工程结算造价总金额的百分之一(1%);丙方应随着项目建设单位拨付工程款的`进度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除首期居间报酬外)。丙方应该无条件从建设单位每次拨付工程款金额中抽付百分之一(1%)作为居间费付给乙方,并在建设单位拨款到施工单位后五日内必须转付到乙方账上。
5.3丙方应将居间费支付至乙方以下指定账户:
乙方账户名:
开户行:
帐号:
六、违约责任
6.1依据5.1条,如丙方逾期支付首期居间报酬,则丙方应按逾期天数每天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壹万元(¥10000)的违约金。
6.2若乙方未按前述约定做好各项工作落实,应承担丙方及施工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七、合同终止
乙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本合同履行完毕时,本合同终止。
八、丙方保证责任
8.1丙方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8.2保证的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居间费、利息、损害赔偿金、违约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用(或仲裁费用)、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与实现债权有关的费用。
8.3保证期间为本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九、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合同签订地人民起诉。
十、其他事项
10.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10.2本合同一式四份,三方各持一份,自甲、乙及丙方(保证人一)共同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签字):
丙方(保证人一签字):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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