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是否真能免责要看情况。如果免责条款中不包含有造成对方人身损害免责、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免责的条款,经当事人协商一致,条款内容真实的,能免责。
一、格式条款的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以下情形格式条款无效: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免责格式条款无效;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格式条款无效;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格式条款无效;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格式条款无效。
二、旅游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有效吗
旅游合同免责条款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以及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无效,违反了诚实信用的原则,而且也侵害和损害了对方当事人的人身权利和合法权益,其余的有效。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约定的用以免除或其未来合同责任的条款。
三、格式条款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民法典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格式合同无效:
(一)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二)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尽到提醒说明义务的,则该条款不能发生效力。
(三)违反法律、行规中的强制性规定的。
(四)造成人身损害可以免责的条款无效。
(五)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民法典》第五百零七条
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