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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欠债追究其他股东的偿还责任会支持吗

来源:莱芜美食

公司欠债追究其他股东的偿还责任一般是不会支持的,只有在特定情形下,股东才要偿还公司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

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一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股东义务有哪些?

作为公司股东,应当根据出资协议、公司章程和法律、行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义务。这些义务主要包括:

1、出资义务。

2、参加股东会会议的义务。

参加股东会会议既是股东的权利,同时也是股东的一项义务。股东应当按照公司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股东会会议,不能亲自参加时可以委托其他股东出席股东会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3、不干涉公司正常经营的义务。

股东依据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权限以及公司法规定的股东权利行使权利,应当尊重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各自履行自己的职责,不得干涉董事会、经理的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不得干涉监事会的正常工作。

4、特定情形下的表决权禁行义务。

5、不得滥用股东权利的义务。

在用人单位欠债务的情况下,对于债权人来讲只能让用人单位去偿还债务,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不能起诉股东。股东的义务也是法定的,比如公司有什么违法经营的事项,也不能平白无故的追究股东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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