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轻伤赔偿规定是需要根据实际损失进行确定的,寻衅滋事由机关进行调查处理,并由机关委托对受害人的伤情作出鉴定如果鉴定结论为轻伤以上,行为人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建议受害人住院治疗,住院治疗终结后,才可以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赔偿数额的确定基于几个方面:
1、被害人的年龄及其家庭成员年龄结构;
2、受害者伤残等级;
3、受害人的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
4、是否继续治疗和康复等等。
总的来说,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一、寻衅滋事罪批捕是谁决定的
1、我国《》第37条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决定,并由机关执行,不受逮捕。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批准或者人民决定,由机关执行。
2、逮捕权由公、检、法机关行使,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在公、检、法机关之间,逮捕的权限是不同的,具有一定的分工。人民和人民有权决定逮捕,人民具有批准逮捕权,机关对自己侦查的案件,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依法提请人民审查批准,它无权自行逮捕。无论是决定逮捕还是批准逮捕,都由机关执行。
二、寻衅滋事罪可以撤案吗
寻衅滋事罪,是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由机关立案侦查,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机关的立案侦查是国家行为,而不是私人行为,并不是私人想撤案就能了事,私人不得干预国家公权力的运用。
机关在侦查的过程中,如果发现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就会停止侦查,撤销案件。相反,机关侦查完毕就会移送,由提起公诉。此时撤案的决定权在检察机关手上,若证据不足、事实不清,就会撤回起诉。
另外,寻衅滋事罪案,行为人可以就民事赔偿部分与受害人进行调解,尽量赔偿受害人的损失以取得其谅解,调解结果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其量刑,争取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