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无法履行情形包括合同标的灭失、第三人取得、征收或执行等。当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导致合同基础动摇或丧失时,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法律分析
合同条款无法履行情形有:
1、合同标的已灭失;
2、已被第三人善意取得;
3、已被征收或已被执行;
4、合同无效等情形。
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情势变更,致合同之基础动摇或丧失,若继续维持合同原有效力显失公平,允许变更合同内容或者解除合同。
拓展延伸
无法履行合同条款的常见情况及应对策略
无法履行合同条款的常见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双方当事人的经济困难、不可抗力事件、违约行为等。在面对这些情况时,应对策略可以有多种选择。首先,双方可以协商修改合同条款,以适应新的情况。其次,可以寻求法律救济,例如提起诉讼或仲裁。此外,双方也可以选择和解或解除合同,以避免进一步的损失。在处理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时,重要的是保持沟通和合作,寻求解决方案,以最大程度地保护各方的权益和利益。
结语
在面对无法履行合同条款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应积极寻求解决方案。根据具体情况,可以考虑协商修改合同、寻求法律救济或解除合同等方式。重要的是保持沟通和合作,以最大程度地保护各方的权益和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