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协议签订后,如果没有依据该离婚协议,是可以去起诉离婚的。在没有办理离婚登记的情况下,该离婚协议不生效,任一方可以直接去起诉离婚。
2.如果协议离婚后,对于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可以在协议离婚后1年内向起诉,要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但是只有订立了《离婚协议书》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才会依法判决变更或撤销原财产分割协议,否则将会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对原告的要求不予支持。
3.如果探视时间、子女姓氏问题等,可以向起诉,提出自己的诉讼请求,人民会依据法律作出判决。
一、协议离婚后后悔了怎么办
协议离婚后后悔了,可以根据不同情况向起诉:
1、对离婚这一决定反悔,不能向起诉;
如果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的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领取了《离婚证》的其婚姻关系即正式解除。一方反悔,向人民提起诉讼的,人民不予受理。当然,如果双方愿意,可以办理复婚手续。
2、因财产分割而对离婚协议书反悔,可以向起诉;
如果协议离婚后,对于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可以向起诉,要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但是只有订立了《离婚协议书》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才会依法判决变更或撤销原财产分割协议,否则将会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对原告的要求不予支持。
3、因《离婚协议书》没有约定的事项而反悔,可以向起诉;
如果探视时间、子女姓氏问题等,可以向起诉,提出自己的诉讼请求,人民会依据法律作出判决。
4、因对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等事项对离婚协议书反悔,可以向起诉。
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的财产的行为,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请求在此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协议约定婚前财产离婚时给对方后悔是否可以要回
超过法定时限不可以。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离婚时签订离婚协议将婚前财物约定归对方所有的,超过两年后反悔的,是不支持的,但如果有欺诈、胁迫等情形的除外。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应当受理。人民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应当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