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对人的影响有:
1.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机关将继续调查取证,根据不同法律情况在3天、7天或者30天的期限内报送审查。如果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会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交由机关执行逮捕;相反,将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机关就须要释放嫌疑人,变更为取保候审。不论批准逮捕与否,案件都将继续进行,经继续调查取证,机关认为嫌疑人犯罪的事实比较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将移送审查起诉。将移送起诉,接下来由排期开庭审理,然后做出判决。
2.如果经继续调查取证,机关认为不符合移送审查起诉的条件,或者认为证据不足,案件程序将不再继续进行,案件法律程序将就此终结,嫌疑人将不受影响。刑事拘留后的后果一个是逮捕,一个是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接下来,机关开始侦查,之后审查起诉,然后进行审判。当然,如果危害轻微,不认为是犯罪的,在侦查阶段就可能撤销案件,或者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宣判无罪。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刑事拘留是专门的司法机关针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采取的一种临时性的强制措施。对于刑事拘留来说,司法机关是为了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采取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六条 人民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第一百六十七条 人民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十四日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三日。对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