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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防空办公室归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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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人防办是人民防空办公室的简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第二条 人民防空是国防的组成部分。国家根据国防需要,动员和组织群众采取防护措施,防范和减轻空袭危害。

第六条 、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的人民防空工作。大军区根据、军事委员会的授权领导本区域的人民防空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和同级军事机关领导本行政区域的人民防空工作。

第七条 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管理全国的人民防空工作。大军区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管理本区域的人民防空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的人民防空工作。国家机关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管理国家机关的人民防空工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的设置、职责和任务,由、军事委员会规定。县级以上的计划、规划、建设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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