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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的等级是怎样

来源:莱芜美食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或植物生存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一、医疗事故的分类有哪些

医疗事故的分类是风险管理的一个主要环节。其大致可分为3类:

①按性质分类:例如制度//程序、医疗物品故障/损坏、不遵从指引、人为因素、意外、临床治疗/并发症、专业水平/技巧、沟通或疾病自然发展/诊断困难等。

②按风险程度分类:引致病人死亡或严重伤残。例如自杀、住院婴儿失踪等。此等事故需作根本成因分析(rootcaseanalysis)、彻底调查及跟进。

③按功能分类:例如病人安全事故、物品/环境安全事故、与输血有关事故、药物事故或临床事故等。

二、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主体是具备责任能力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是医疗机构或者医务人员。如果是非医疗机构或非医务人员致人损害,虽可能构成侵权损害赔偿,但并非医疗事故。

2、行为的违法性

构成医疗事故的主体行为必须具有违法、违规性。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笔者认为,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应针对不同病种尽快制订相应的治疗护理规范及常规,以便于实践操作。

3、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后果

医疗事故所侵害的是患者的人身权、健康权,甚至是生命权。因此,只有造成患者的人身损害,才能产生医疗事故。

4、损害后果与医疗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

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也就是说,医疗行为是导致患者人身损害发生的原因。在医疗事故责任中,因果关系的认定与医疗过失的认定一样,须采用举证责任倒置的方法。

5、主观上有诊疗护理的过失

过失是指行为人实施某种行为时的一种心理状态。这种过失行为分为两种:一种是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在医疗事故发生中,应当预见和可以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患者的危害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未预见到、并致使危害发生;另一种是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行为人虽然遇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给患者导致危害,但是轻信借助自己的技术、经验能够避免,因而导致了判断上和行为上的失误,致使危害发生。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医疗过失:

①有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或抢夺病历资料行为;

②未尽到必要说明义务;

③违反医疗服务的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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