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当交通事故中造成的损失超过保险赔偿的额度时,受损方有权向事故责任方进行额外索赔。若责任方不同意赔偿,受损方可通过司法程序向提起诉讼进行维权。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条:“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根据事故情况,协商处理事故损失和责任承担。当事人对事故责任和赔偿金额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向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机关报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3.《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二条:“因一个侵权行为造成多个损害的,责任人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