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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条件

来源:莱芜美食

一、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条件是什么

1、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条件: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

(2)领取失业救济金或在领取失业救济期满后仍没开始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标准;

(3)在职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和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家庭收入仍低于保障标准。

2、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五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所需资金,由地方列入财政预算,纳入社会救济专项资金支出项目,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供捐赠、资助;所提供的捐赠资助,全部纳入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

二、不能享受农村低保保障待遇有哪些情况

1、家庭成员有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拒绝劳动,撂荒承包土地、山林、水塘等,或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就业培训、农业科技培训和劳务输出的;

2、拒绝配合入户调查或隐瞒家庭真实收入或转移、放弃个人资产的;

3、法定赡养义务人有赡养能力的;

4、超过家庭经济承受能力购买高档非生活必需品或长期高消费的;

5、家庭财产状况明显不符合保障条件、实际生活水平超过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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